新東方最新遞交的2012財年年報修正版中,增加了一份關于VIE結構的“委托協議及授權委托書”,通過簽署這份協議,規(guī)避了此前海外投資者擔心的VIE風險。
2012年7月,新東方變更公司結構,將此前由11為股東持股改為俞敏洪100%持股;業(yè)務控制實體由“shareholders of New Oriental China”變更為“北京世紀友好教育投資有限公司”。當時資本市場擔心VIE結構被打破,俞敏洪單方面違約,集中拋售股票,渾水也順勢做空,新東方股價數日間從25美元暴跌至9美元,SEC介入調查VIE問題。
據i美股報道,北京世紀友好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是由俞敏洪控股的內資實體,由于外資進入限制,該實體擁有新東方中國的全部股權。本次簽訂的委托協議及授權委托書,主要作用在于將俞敏洪對新東方的控制權讓渡給海外上市主體。 該協議將起到以下作用:
1:不可撤銷的授權,授予對資產處置權。委托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召開股東大會;簽署書面決議;對出售、轉讓、質押新東方中國資產進行表決;任免新東方中國董事;批準預算、宣布分紅等.
2:直接持有方增持及轉讓,均不影響授權。無論任何人以何種方式取得公司股權,均增持受本協議制約.
3:股息和利息等資本分派無償轉讓。
通過簽署此項委托協議,俞敏洪將其100%持股的“北京世紀友好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新東方運營實體,內資控制規(guī)避行業(yè)監(jiān)管)的權限委托給北京開拓鴻業(yè)高科技有限公司(新東方全資子公司,代表全體股東利益)。由于這個協議,如果對新東方進行出售、分紅等重要決議時,俞敏洪需征得開拓鴻業(yè)公司的同意,沒法一人決定,這就規(guī)避了所謂的VIE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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