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證無照經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現場取締或責令其立即停業(yè)整改。

教育部:加強暑期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進行嚴格審核備案

2019-07-02 16:25:27發(fā)布     來源:多知網    作者:孫穎瑩  

  多知網7月2日消息,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生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要加強校外培訓監(jiān)管,對校外培訓機構假期開展的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班嚴格進行審核備案。

  《通知》強調,一經發(fā)現有超標超前培訓內容的,要求培訓機構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訓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要統籌教育、市場監(jiān)管、公安、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門以及街道、居委會等,在暑假前對轄區(qū)內校外培訓機構專門開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間不定期進行專項巡查監(jiān)測,一旦發(fā)現培訓機構違規(guī)開展培訓,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并及時向社會通報;對無證無照經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實行“零容忍”,現場予以取締或責令其立即停業(yè)整改。

  《通知》提出,要引導家長不盲目給孩子報校外培訓班,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早在2018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就曾聯合印發(fā)《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關于教育培訓行業(yè)的整改時代正式到來。

  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對該整改作出詳細規(guī)定?!兑庖姟分赋觯M馀嘤枡C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qū))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yè);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同時,對收費管理也做了相關規(guī)定,要求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要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一個月之后,教育部辦公廳再次下發(fā)《關于切實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學科類培訓班名稱將根據學生所處年級和參訓學科命名,如“小學三年級數學培訓班”、“初中二年級語文培訓班”;此外通知要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學科類教師應于2018年下半年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經過教師資格考試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繼續(xù)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

  關于在線教育的整改也在加緊。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近期或將出臺首份針對在線教育行業(yè)發(fā)展、規(guī)范問題的全國性監(jiān)管文件。